第(2/3)页 顾春梅也没数,把钱塞进衣兜里。 旋即回屋打了盆水将火浇灭了。 刚做完这些,夏长海便领着两名公安回来了。 “夏首长,您放心,我们今天必须给您讨个说法。” 这两名公安曾经是夏长海的兵。 转业后又读了警校,毕业进入公安局工作。 夏长海道:“公事公办,不用刻意偏袒我!” “好咧好咧!”两名公安连连点头。 走进铺子里,就见蔡翠芳娘俩像两只鹌鹑似的,缩着脖子坐在墙角。 一看公安来了,蔡翠芳上来就开始告状,“公安同志,她打人,你看把我和我女儿打的。” 蔡丹妮也哭哭咧咧道:“不仅打人,她还抢钱,我好不容易攒下点钱,全被她搜刮走了,简直就是土匪,就是强盗!” 然而,公安可不听她们的一面之词。 唤作宁涛的公安板着脸问,“好一个恶人先告状啊,我问你们,这家店铺是谁的?” 一句话就把她们问住了。 憋了半天,蔡翠芳才吭吭哧哧回道:“是我女儿的,我用我女儿的铺子开店,这犯法吗?哪条法律规定不准用自己女儿的铺子开店了?” 宁涛笑了,“那你经过人家同意了吗?” 蔡翠芳跟丹妮对视一眼,沉默了。 “没经过房主人同意,你就擅自撬锁,明目张胆地开店做买卖,这是犯罪。” “法律规定,房主人对自己店铺享有占有、使用、经营和处分的权利。” “你既不是房主人,也不曾租用过这家铺子,你有什么权利开店盈利?” 蔡翠芳被问得脸红脖子粗。 自从她去大学教书后,就没这么丢人过。 再看身旁的蔡丹妮,一副淡淡然的样子,好像这件事跟她没关系一般。 蔡翠芳心里有些自责。 是不是她太纵容丹妮了? 说到底梅梅才是她的亲生女儿啊。 出了事丹妮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臭架子。 把一堆麻烦甩给她,什么责任都不用负。 折腾一大圈,反倒是她损失最大。 第(2/3)页